新国土资发[2015]21号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
当前,我县已经进入主汛期,根据以往规律, 6-7 月是我县地质灾害易发高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本月10-17日我省还将迎来新一轮较明显的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发展变化情况,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监测和应急处险措施,根据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6月8—1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汛中地质灾害隐患集中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分级负责巡查工作
县局负责组织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隐患集中巡查工作,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二、扎实开展巡查工作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组织人员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现场,重点对居民切坡建房、冲沟沟口建房以及学校、医院、集镇、矿山等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巡查。巡查人员要核实隐患和危害情况,做好野外测量和记录,准确掌握隐患性质和规模,科学判断隐患发展变化趋势和危害程度,对新发现的地灾隐患与异常情况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三、 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落实各隐患点防灾和监测责任,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防灾预案,设立监测与预警责任人,逐户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建立和完善警示标志。各所要广泛发放防灾知识宣传图册,选择学校和居民聚居区等重要防灾点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讲,提高居民防灾意识。
四、 认真填报汛中地质灾害巡查统计表
目前正是汛期高峰期,各乡镇国土源所(分局)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填报巡查情况统计表,于6月20日前报送局地环股备案。县局将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新化县汛前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情况统计表
2、新化县乡(镇)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表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