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资源概况
新化县位于湘中腹地,是娄底市西部之门户,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7°31′~28°14′、东经110°45′~111°41′之间,总面积约3635km2。县域四周皆山,中部较低,是一个山间盆地。整个地势西高东低,境内以山地为主,雪峰山雄踞县北、西、西南大部,龙山山脉横亘于东南,东部以中低山为主,中部是丘岗平原。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热量丰富,温度适宜,四季分明,冬季少严寒,夏季多酷热,秋季晴朗温暖,春末夏初多雨成涝,盛夏初秋少雨多旱。全年平均气温16.8℃。年平均日照时间1495.7小时。无霜期279天。由于雨水偏多,土壤湿重,多为红壤,其次还有黄壤、黄褐土等。土地资源优势在海拔低的丘岗河谷平地中,土质好,分布比较集中,有利于发展农业和城镇建设;山地面积大,宜于林业发展。
二、土地利用现状
新化县土地总面积为363497.79公顷,约占娄底市土地总面积的44.83%。其中:农用地296265.1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50%;建设用地28958.8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97%;未利用地38273.7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53%。详见表1-1。
(一)农用地
2005年农用地面积为296265.1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50%。其中耕地61275.0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86%;园地7175.7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97%;林地186946.8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1.43%;其它农用地40867.5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24%。
表1-1 2005年新化县土地利用现状表
地 类 | 面 积(公顷) | 比 重(%) |
总面积 | 总计 | 363497.79 | 100.00 |
农 用 地 | 小计 | 296265.19 | 81.50 |
耕地 | 61275.07 | 16.86 |
园地 | 7175.75 | 1.97 |
林地 | 186946.85 | 51.43 |
牧草地 | 0.00 | 0.00 |
其它农用地 | 40867.52 | 11.24 |
建 设 用 地 | 小计 | 28958.84 | 7.97 |
居 民 点 工 矿 用 地 | 小计 | 17300.20 | 4.78 |
城市用地 | 0.00 | 0.00 |
建制镇 | 2054.95 | 0.57 |
农村居民点 | 13267.32 | 3.65 |
独立工矿 | 921.00 | 0.25 |
特殊用地 | 1127.17 | 0.31 |
交通运输用地 | 1203.64 | 0.33 |
水利设施用地 | 10384.76 | 2.86 |
未利用地 | 小计 | 38273.76 | 10.53 |
未利用土地 | 35125.79 | 9.66 |
其它土地 | 3147.97 | 0.87 |
(二)建设用地
2005年建设用地28958.8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97%。其中建制镇2054.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57%;农村居民点13267.3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5%;独立工矿用地921公顷,占0.25%;特殊用地1127.17公顷,占0.31%;交通运输用地1203.64公顷,占0.33%;水利设施用地10384.7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86%。
(三)未利用地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为38273.7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53%。其中未利用土地35125.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66%;其它土地3147.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87%。
1、未利用土地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土地35125.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66%。其构成中,以裸岩石砾地面积最大,面积为27651.54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78.72%;荒草地次之,面积为7297.04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20.77%;其他未利用土地、裸土地、沙地和沼泽地面积分别为97.94公顷、72.71公顷、4.09公顷和2.47公顷,四者合计占未利用土地的0.5%。
2、其它土地
2005年,全县其它土地面积为3147.9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87%。其构成中,以河流水面的面积最大,为2930.98公顷,占其它土地的93.11%;滩涂次之,为216.99公顷,占其它土地的6.89%;而湖泊水面、苇地、冰川及永久积雪没有分布。
3、分析
扣除河流水面、荒草地、沼泽及部分滩涂等具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用地,真正未利用的土地有27826.28公顷,占全县总用地的7.66%。从数字上看,可开发的后备资源还较丰富;但其中裸岩石砾地达27651.54公顷,绝大部分又是石灰岩裸岩石砾地,其开发难度很大。因此,今后的土地后备资源还应从荒草地中适度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