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力度,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发布国土资源信息,宣传全县系统工作成果,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按照“加强监督、服务公开、信息共享、政务公开”的要求,除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以外的信息都应按程序依法对外公布。
二、信息采集与报送
1、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局)为网站的信息采集单位,负责信息的采集。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和报送。
2、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的受理、登记、编号、发布运行工作。
3、信息采集单位报送的政策信息、业务信息等信息的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完整,报送要及时准确、依规合法,并附电子文档。
三、信息的编辑与审核
1、采集单位的信息需要登录网站,必须按照以下审批程序办理:
(1)信息采集单位要填写《滚球365网站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
(2)单位负责人对报送的信息审查签字;
(3)报请分管领导审核;
(4)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
(5)将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审核表一并交信息中心,网站管理员将信息登录上网。
2、采集的信息属于转载其他网站和资料的,需注明采集的网站和报刊/作者,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审核后,信息中心予以发布。
3、收到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由信息中心网站管理人员填写《滚球365网站网上业务咨询审核表》或《滚球365网站网上举报投诉审核表》,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相关股室做好咨询解答及投诉举报的回复工作,完成解答及回复的工作后,再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交信息中心发布。
四、发布时限
1、信息的采集要有时限性。重大的会议(活动)信息的采集发布要与会议(活动)同步,一般的会议(活动)要在会议(活动)开展后两日内报送信息,过期的信息将不予发布。
2、信息采集单位采集的信息,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后,及时交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陆运行。
3、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流程报送给信息中心。
五、信息更新
1、信息采集单位应时刻注意本单位的信息动态,一旦发现有超时、过期、失效的网上信息,应及时向信息中心申请,经领导审定后调整更新。
2、已登录上网的信息有新的动态需跟踪报道的,按照第四点第2条规定的程序审核登录。
3、需要网上公布的信息,必须是公开的信息,未经领导批示,或属于内部掌握的信息,不许登录上网。
六、责任追究
1、将报送信息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信息联络员年底不予评先。
2、对应及时报送而没有报送的,由办公室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仍不改的,由办公室报经局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批评。